公共类
(一)班前会管理细则
1、班前会准备工作
1.1、队长准时参加每天上午8:00召开的生产调度协调会议,领会矿的生产会议精神。
1.2、跟班队长准时参加矿召开的调度班前会,结合工区实际(会前与队长沟通),领会好班前调度会任务和精神。
1.3、值班队领导在班队长量化考核表上填写当班工作任务、危险预知等情况。
1.4、跟班队长要向值班队领导、队长汇报班前调度会的精神和布置得任务。
1.5、队长首先要与井下上一班跟班队长或班长沟通一次,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,存在的安全注意事项,防范措施。
1.6、队长、跟班队长、值班队领导要将当班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互相沟通,协调安排当班工作任务。
1.7、班长、跟班队长准备班前会材料。
2、班前会的召开
2.1、由当班值班队长准时组织召开班前会,会议时间不少于15min,不超过20min。
2.2、值班队领导点名;点名时要注意观察职工的精神状态,对出现精力不足、表情异常、情绪不稳、喝酒的人员要采取措施,进行停班休整。
2.3、班前会的召开,要有专人记录,矿有关单位要定期抽查。
2.4、跟班队长的工作安排
2.4.1、总结本班前一天的工作、安全防范情况,不符合要求的地方,以及出现的问题,给与通报批评,并且要求改正杜绝。
2.4.2、根据班前会安排的工作,进行量化考核,逐一贯彻落实。
2.4.3、结合矿班前调度会的工作安排和工区领导协调的内容,强调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。
2.4.4、对不放心的人和事,要进一步完善、细化分工,不放心的人和事要用放心的人去管理和实施,最大程度的减小人的不安全行为。
2.4.5、强调维护工作者的作用,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,以便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。
2.5、班长的工作安排
2.5.1、总结前天的工作情况,如有考核,进行通报,并提出方法措施。
2.5.2、根据区队工作安排进行分解,合理、细致的进行劳动组合,指出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,并指明各地点的安全负责人,重要岗位要说细。
2.6、值班队领导工作安排
2.6.1、对以上两人的工作安排进行补充说明,并传达矿工作会议精神。
2.6.2、组织职工学习一日一题。
3、井下班前会
3.1、班长、跟班队长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,认真巡回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;其他人员做好施工的准备工作。
3.2、班前会的召开,要清点下井人数,并要由专人记录,矿有关单位要定期抽查。
3.3、班长、跟班队长对现场检查后如与井上安排的工作有变化,则执行以下程序:
3.3.1、跟班队长首先要与值班队领导、队长汇报,请示工作安排和变动。
3.3.2、返回井下班前会议室,先由跟班队长与班长进行沟通,并交换意见;再由跟班队长召开井下班前会。
3.3.3、班长的班前会修正:
3.3.3.1、通报现场安全、生产、质量等情况。
3.3.3.2、班前会与现场实际不符的,应做出相应的调整,调整后的工作安排、劳动组织,要有相应的针对措施。
3.3.4、跟班队长的班前会的修正:
3.3.4.1、对班长的工作安排进行补充说明,做到全面细致。
3.3.4.2、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,采取有效的措施,并安排安全负责人,并且亲自带头处理隐患。
3.3.4.3、对重点工作、岗位,安排有经验、有能力、有责任心的人负责。
3.3.4.4、宣布开工作业。
3.4、工作任务安排结束后,跟班队长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工作变更情况。
(二)、矿灯佩带规定
1、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,构件齐全完好,不得使用非矿用型、劣质、有裂缝、破损的安全帽。不得把个人的钥匙、考勤卡放在安全帽上。违者,罚当事人10 元。
2、领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,如有损坏,及时更换,不得把不完好的矿灯带入井下。
3、矿灯必须用灯带扎在腰间,灯头插在安全帽上,并系牢灯线,不得把灯挂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。违者,罚当事人10 元。
4、佩戴有帽带的安全帽,入井前必须将带子系牢,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一经发现按每项50 元处罚当事人。
5、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围带毛巾,随身携带自救器,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。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。违者,罚当事人20 元。
6、不得在井下打开矿灯的任何部分,故意损坏或做它用,违者罚款500元。
(三)、乘坐人行车的管理规定
1、凡乘车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。列车未进入车场,所有乘车人员不得进入车场,否则,已经发现按违章处理。
2、乘车人员必须听从人行车跟车人的统一指挥,严格按秩序上下车,先下车,后上车,不得拥挤。
2.1、平巷人车,开车前乘车人员必须挂好防护链,并由跟车人员统一检查,督催挂好,然后跟车人员吹哨开车。
2.2、斜巷人车 ,开车前,由跟车司机先观看人员乘坐情况,并且督催人员,严禁将身体露出车外,然后,放下挡车链,鸣哨行车。
3、乘车人员,只准携带手头工具,长度超过1m,重量超过50kg,严禁携带。
4、乘车人员严禁将工具、身体任意部位伸出车外,否则后果自负,已经发现,当场制止,并改正,否则不准开车。
5、若携带急需超规定的可携带物品时,必须放在最后一趟人行车,或专车运送,并采取措施,确保安全。
6、斜巷运送炸药时,必须采用专车运送,雷管、炸药必须在不同节的人行车内,并且分在两头。
7、乘车人员严禁在车内躺倒,乘坐姿势要端正,列车行驶中获未停稳,严禁人员上下,严禁扒车、跳车。严禁超员乘坐,由跟车司机负责检查,超员必须制止,让其下车,否则不准发开车信号。
8、乘车人员要爱护车辆,保持车内卫生;不得在车内打闹、喧哗、乱写乱画。
9、乘车期间,不得向车外乱扔东西、垃圾等,否则已经发现给与处罚。
(四)、井下衣服、食物吊挂规定
1、衣架按下图加工:
2、吊挂位置要求:
2.1、掘进工作面
2.1.1、炮掘工作面吊挂在成巷部分,警戒线以外。
2.1.2、机掘工作面吊挂在距应迎头50m开外。
2.1.3、每100m移动一次。
2.2、采煤工作面吊挂在开关列车向外5m。
2.3、运输巷道内皮带机头、刮板运输机机头处安设一个零散衣架。
2.4、永久硐室根据现场情况规定吊挂位置。
2.5、吊挂高度为1.8m,并且吊挂要水平。若巷道倾角较大时,必须与水平成一定夹角,其角度不得大于巷道倾角。
3、固定要求:
3.1、煤巷采用8#铁丝或固定钩挂在巷道帮部网上。
3.2、岩巷采用射钉或道钉固定在巷道帮部。
4、需用两个以上衣架时,衣架对接处,要对齐,并保持在一条线上。
5、井下衣物、食品必须挂在挂钩上,不得随意悬挂于巷帮或放于他处。
6、没有挂衣架或发现衣服乱挂的,一次警告,二次拿走,三次按三违处理。
7、食品必须放在衣物里侧,不得露在外面。
(五)、井下各类标志牌板管理规定
0、牌板要求:
0.1、吊挂要求:
0.1.1、牌板上平面高度为2.0m,要求牌板吊挂在同一垂直面上,上下端对齐。
0.1.2、煤巷牌板采用两个8#铁丝做的“S”钩悬挂,“S”钩形附图。
0.1.3、岩巷牌板要求采用射钉或道钉钉挂在巷道帮上。
0.2、卫生、完整要求:牌板的卫生要求干净,没有积尘,没有涂痕,字迹清晰,要保持完整。
0.3、牌板设计、加工、审批、发放由生产科、企管科、供应科负责,使用单位负责内容的提供、牌板的运算和吊挂。
1、采煤工作面的牌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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